美SEC推“迷你IPO” 扶持创业可融资5000万美元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3月28日早间消息,本周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了在《乔布斯法案》(Jobs Act)第四章执行过程中的最终规定,即“A+条例”。根据这一规定,小企业和创业公司可以通过“公众”融资最多5000万美元。

  未来,美国创业公司和新兴企业可以面向公众进行“迷你IPO”,而不仅仅是通过特定投资人获得投资。这一规定将极大地改变创业公司获取资金的方式。

  2012年4月,美国国会批准了《乔布斯法案》,其中的“A+条例”是对以往“A条例”的修订。根据“A条例”,企业可以通过公开市场筹集最多500万美元,但这一规则很少被企业利用。其鸡肋之处在于,在售股的每个州,企业都必须进行注册。相对“D条例”等其他融资规定,依据“A条例”满足美国各州的“蓝天法案”成本过高。

  根据SEC新的“A+条例”,创业公司的融资额最高将达到5000万美元,同时不必再依次满足每个州的规定。更重要的是,“A+条例”允许企业向公众募集资金,而不仅仅是“D条例”中规定的受到认可的投资者。(维金)

569资源网发布

原文地址:http://tech.sina.com.cn/i/2015-03-28/doc-icczmvun7274151.shtml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