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周丨群众过节干部“过关”,多地敲响“廉洁钟”

群众过节,干部“过关”。连日来,江苏省纪委全会召开后,各设区市也陆续召开纪委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提要求、划重点。同时,在春节这个关口,江苏省纪委监委及多地纪委监委均通报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典型问题,为过好“廉”节敲响了警钟。

1月25日,十四届江苏省纪委二次全会召开,江苏省委书记吴政隆在会上强调,要勇于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建设廉洁江苏,为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即将到来的春节,干部如何“过关”?在这次会议上,吴政隆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廉洁关、过好工作关,从严正风肃纪,严防节日腐败,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社会稳定、保供稳价、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高度负责地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以自己的清廉指数、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让老百姓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1月28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问题。截至目前,已有10个设区市在节前通报了超过30起典型问题。典型问题每一起都公开点名,涉及各行各业,既有党政领导干部,也有在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涉及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逢年过节,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必须格外警惕“礼尚往来”中的廉政风险。

据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18日,淮安市清江浦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于升4次违规使用公车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此外,还收受相关企业所送项链、手机、化妆品等礼品,价值4万余元。于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收受的礼品全部予以收缴。

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也包括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比如,2020年至2021年期间,扬州市江都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卞忠明利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时机,先后收受相关私营企业主购物卡8张并延续使用至今,价值合计8000元。今年1月,卞忠明被江都区纪委立案审查。

从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收受的礼品可谓五花八门,既有购物卡、现金红包,也有烟酒、项链、手机、化妆品等价格不菲的礼品。

有收礼的,也有用公款送礼的。据淮安市纪委监委通报,2018年中秋至2020年中秋节,淮安市淮阴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人王伟与支部书记王曙光商量决定,多次购买烟酒用于送节礼,烟酒费用通过虚开餐饮发票变通报销。

徐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022年1月18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庄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林昌海为谋求上级部门“工作关照”,在上级部门相关人员拒收的情况下仍想方设法违规送礼,共计1200元。

近年来,整治“舌尖上的腐败”,严惩隐形的“吃喝风”,成为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工作之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表述在这批通报的问题中多次出现。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于以往突出存在的公款吃喝等问题,违规接受宴请已由明转暗,不但常常是他人买单,场所也更加隐蔽。

泰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典型问题,其中,泰州市姜堰区大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祥2021年12月27日晚违规接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吴某某安排的宴请,餐费2280元由吴某某支付。据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今年1月11日晚,仪征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田文远在仪征市某公司食堂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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