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改革数据保护法规引争议

  新华社布鲁塞尔6月15日电(记者张晓茹)欧盟成员国司法及内政事务部长15日在卢森堡举行会议,一致通过欧盟委员会针对数据保护法规改革的提案,以帮助欧盟国家更好地适应数字时代,并推动欧盟“单一数字市场”发展。不过,这一改革引发了一些跨国高技术公司的担忧。

  2012年,欧盟委员会提出改革数据保护法规,旨在帮助欧盟民众进一步保护个人信息,帮助企业利用“单一数字市场”带来的机遇。据欧盟委员会介绍,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三方将于本月底欧盟夏季峰会召开前夕举行会议讨论上述提案,预计最早于今年底前通过新规。

  本次会议上,欧盟成员国的司法及内政事务部长主要就5项数据保护新规达成一致。它们分别是:

  “同一个大陆,同一项法律”,指的是在欧盟范围内建立起一套数据保护法规。

  “强化‘被遗忘权’”,即如果欧盟民众希望不再让个人信息出现在网上搜索结果中且并无法律依据必须保留这些信息,服务商就必须删除数据。

  “欧洲境内适用欧洲法律”,指的是设在欧盟以外的企业如果想要在欧盟范围内提供服务,必须与欧盟境内的企业遵守相同法律。

  “强化各国数据保护机构权力”指的是独立的欧盟成员国数据保护机构将有权对违背欧盟数据保护法律的企业做出惩罚,罚金最高可达100万欧元或企业全球年销售额的2%。

  “一站式服务”指的是企业只需与主要业务所在国的监管部门打交道,而不是欧盟28个成员国的监管部门,而欧盟民众只需与其所属国家的数据保护机构打交道、使用本国语言来解决个人数据方面出现的问题并保护个人权益。

  但上述提案引发了谷歌、脸谱等一些国际互联网巨头的担忧,认为这将影响欧洲数字经济发展,与欧盟发展“单一数字市场”的愿望背道而驰。不过,这些跨国高技术公司本身在数据和隐私保护方面与欧盟的争端一直不断,受到越来越严格的监管。  2014年5月底,欧盟法院裁定互联网用户在网络空间拥有“被遗忘权”,即如果用户认为基于其身份的搜索结果损害个人隐私,有权要求搜索引擎公司删除相关链接。据媒体报道,谷歌公司在开通该服务后的4天内,就收到欧盟民众提交的超过4.1万份个人信息“被遗忘”请求。上述提案通过后,“被遗忘权”将正式纳入欧盟法律。

  此外,有交互广告行业组织认为,上述提案一旦通过,将对网络定向广告使用个人数据作出更严格的规定,这可能阻碍网络广告行业的发展,而广告是互联网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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