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事关湖北矿山安全生产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李伟

近期,湖北鄂州、黄石、宜昌等地发生4起矿山安全生产事故。3月25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安委办获悉,日前该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矿山企业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矿山事故教训,自觉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抓好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部分矿产品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矿山企业生产冲动强烈,又逢矿山节后大范围复工复产,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矿山复工复产工作要求抓好落实,认真复工复产检查验收,不得擅自简化程序、降低标准、放松要求,一经发现或造成后果的,必须加大问责惩处力度。

通知明确,要迅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并以此为抓手,深入推进矿山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中,对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要落实行刑衔接措施,依法严惩重罚,及时曝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

随州紧盯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规范精准执法。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在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中,始终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中心任务,摆在重中之重突出位置。要将矿山重要设备、重要设施、重点环节、特殊时段等作为重点,要强化隐患问题的整改责任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追根溯源,盯紧不放,倒查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和灾害治理等方面的原因,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倒逼企业加强自律,真正发挥内因作用。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湖北省安委办对宜昌龙洞湾磷矿“3·22”车辆伤害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宜昌市政府将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要求,查明事故原因,追查问题根源,严肃追责问责,并按照程序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和教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

据悉,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矿山安全社会共治水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和省能源局将组织制作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牌,在所有矿山入井口或工业广场醒目位置进行悬挂。各地、各部门、各矿山企业要健全完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措施,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及时核实举报、兑现奖励,形成举报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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