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联_加强检侨合作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原创稿

近日,江西省侨联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侨资侨属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浙江省侨联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以省为单位逐步推动“检侨合作”深入开展,受到海内外侨界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得到法律界的广泛关注。目前,中国侨联正在对推广“检侨合作”成熟经验进行研究和部署。

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有关同志表示,推广检侨合作经验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凝聚侨心侨力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切实做好涉侨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是各级检察机关和侨联组织的共同职责。

新时代发挥好检侨合作优势,是侨联组织与时俱进、提升维护侨益水平的重要创新,对于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加强对侨企的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协同提升服务水平,共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具有重要意义。

检侨合作是侨联组织深化维护侨益工作的重要举措。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是中国联系世界的重要纽带,新时代如何更好地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权益,有效激发和调动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同圆共享中国梦,是侨联组织不断思考的时代课题。2018年中国侨联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在11个省区市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推进涉侨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取得了很大成效。这是侨联组织积极作为、提升护侨水平的重要体现。检侨合作模式的推广将使侨界群众和侨资企业在受到平等保护的前提下,享受更多司法服务和维权便利,有效减轻侨界群众和侨资企业的诉累,使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共享司法惠侨的成果。

检侨合作是检察机关细化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对法律监督职能的科学细化,是司法为民、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的有力作为。涉侨检察工作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除了当事人或涉事企业在身份上较为特殊之外,检察机关在执行监督、逮捕、公诉等工作时,需要面对较多的复杂因素,如涉外、跨境、疑难等,因此将涉侨检察案件予以强化是尤为必要的。检侨合作模式的推广为检察机关更好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的实施以及护侨政策的落实提供了重要保障,是检察机关参与建立护侨机制的重要尝试。

检侨合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探索。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既是检察机关完善检察制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法律实施监督的主动作为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大胆尝试,也是侨联组织发挥群团作用,代表侨界群众利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做法。检侨合作模式的推广将为侨界群众提供更加精准化、精细化的司法服务,有利于畅通侨界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检侨合作是群团组织与司法机关协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创新。检察工作是法治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是加快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检侨合作经验的推广对涉侨法治监督提出很多新的要求,比如: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对重点涉侨案件依法介入侦查,规范开展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坚决纠正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等侦查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刑事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及时纠正定罪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等,为侨界群众和侨资企业构建起坚实的保护机制,确保公安机关、审判机关能够秉公执法。侨联组织作为联系服务侨界群众的群团组织,主动作为,积极与检察机关合作开展护侨工作,推动构建涉侨检察工作机制,这既是打造“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的有益探索,也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创新。

“我们希望检侨合作模式能够在更多省份推广,共同营造维护侨益的良好法治氛围,让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共享法治中国新红利,也希望各级检察机关和侨联组织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丰富和发展检侨合作的内容与模式,努力提升维护侨益工作水平。”中国侨联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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